湖南超耐多晶莫来石高性能纤维有限公司年产150吨多晶莫来石纤维及500吨莫来石纤维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信息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04-03 08:28
分享到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超耐多晶莫来石高性能纤维有限公司年产150吨多晶莫来石纤维及500吨莫来石纤维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622251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150吨多晶莫来石纤维及500吨莫来石纤维制品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霞阳镇五里排村(横江滩,106国道旁)

建设单位

湖南超耐多晶莫来石高性能纤维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景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公司拟在炎陵县霞阳镇五里排村(横江滩,106国道旁)建设多晶莫来石纤维及纤维制品生产线,项目占地面积约为27亩,实行分期建设方式。公司拟一期投资3000万元,建设年产150吨多晶莫来石纤维及500吨莫来石纤维制品项目,主要建设制胶车间、第一生产线车间、制品车间、原料仓库、办公楼等,项目建成后,实现年产多晶莫来石纤维150吨、莫来石纤维制品500吨的生产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纤维生产线混合反应工序产生的氢气、浓缩工序产生的水蒸气、干燥及煅烧工序产生的氯化氢、CO2、水蒸气等废气,制品生产线产生的机加工粉尘、水蒸气、燃气废气,食堂油烟废气。本项目煅烧工序产生的氯化氢经三级喷淋塔处理后由15m1#排气筒外排,热风炉燃气废气由15m2#排气筒外排,车间粉尘通过车间排风扇扩散,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楼顶排气筒排放。根据大气环境影响估算,本项目各污染源污染物占标率均<10%,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压滤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和生活污水。压滤废水主要含有SS(纤维棉悬浮物)和水,也就是原料和水的混合物,可回用于制品生产线搅拌工序,不外排。三级喷淋塔中第一级喷淋塔吸收液主要为纯水,每2天更换一次,每次更换量为5t,作为回收液加入到混合槽中回用于生产工序。第二级和第三级喷淋吸收液循环使用,视吸收效果和损耗进行定期补充碱液和水,无废水外排。食堂含油废水和其它生活污水一并经四格净化池处理后用于林地浇灌。

3、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过滤残渣、废边角料、残次品、废包装袋、废包装桶、生活垃圾。过滤残渣收集后定期外运废渣填埋场,废边角料和残次品可以收集后返回工艺中进行再利用,废包装袋分类收集后由废品收购商回收利用,废原料桶要求收集后有原料供应商回收,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能够得到妥善处置,可避免固体废物排放对环境的二次污染,不会对当地的景观环境和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噪声

项目运营后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纤维生产线、煅烧炉、搅拌生产线、液压机、成型机、切割机、钻床、废气处理设备等设备运行噪声,类比同类工程,其噪声值在75~85dBA)之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完全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对厂界外环境及周边居民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


声明:如需转载炎陵政府门户网文章,必须经网站管理员同意,否则禁止转载。关闭本页打印本页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