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顺华锂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碳酸锂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信息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04-13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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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顺华锂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碳酸锂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2542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顺华锂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碳酸锂变更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市炎陵县九龙工业园区(霞阳镇九龙村)

建设单位

湖南顺华锂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株洲景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变更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新租赁11F粉碎生产车间(建筑面积约700m2)用于锂电池正极片边角料粉碎车间,生产一期工程生产所需磷酸铁锂粉原料。

2)新租赁11F原料棚(建筑面积约1900m2)用于锂电池正极片边角料、磷酸铁锂粉、碳酸钠、氢氧化钙、氢氧化钠等原料的存放。

3)将原项目11F原料仓库和渣库(建筑面积约420m2)变更为机修车间。

4)利用原项目11F空闲厂房作为压滤车间(建筑面积约230m2),主要设备为碳酸锂二次除杂压滤机。

5)将原项目11F产品仓库(建筑面积约633m2)变更为生产二区(纯水机、锅炉、热风干燥机)使用。

6)将原项目11F机修车间(建筑面积约62.7m2)变更为产品仓库。

7)将原预留二期11F厂房(建筑面积320m2)变更为浓缩结晶(MVR)车间,用于硫酸钠蒸发结晶。

(8)将原预留二期11F厂房(建筑面积约260m2)变更为渣库,用于存放项目变更后产生的废渣。

9)将原项目用于浸出工序后过滤的5台离心机更换为1台压滤机;沉锂1工序后的1台过滤离心机进行更换;除杂1工序后过滤的1台压滤机进行更换;碳酸锂干燥工序1台微波干燥炉更换为1台热风干燥机;2台真空结晶器更换为1套浓缩蒸发(MVR)系统,新增1台热风干燥机用于生产无水硫酸钠。

10)将除杂工序使用的原料碳酸钠和氢氧化钠变更成氢氧化钙。

11)将碱液喷雾吸收塔使用原料氢氧化钙变更为氢氧化钠。新增一套粉碎筛分工序粉尘处理设施(密闭负压+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1#)),用于收集处理粉碎生产车间产生的粉碎、筛分粉尘。对原项目调浆工序投料粉尘、浸出工序硫酸雾处理措施(1套水喷射真空机组吸收装置+1套碱液吸收装置处理以后经15m高排气筒)进行变更,变更后调浆工序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2#)排出。浸出工序硫酸雾经1套碱液吸收装置处理以后经15m高排气筒(3#)排出。

变更后二期预留生产厂房建筑面积减少为910m2,因二期仅需安装部分辅助设备,变更后预留二期生产厂房建筑面积满足二期设备安装场地要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根据工程分析以及估算结果可知,有组织排放颗粒物和硫酸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硫酸雾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外颗粒物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硫酸雾短期贡献浓度未超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标准要求。因此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为以生产一区和调浆车间向外延伸100m,建设单位已将卫生防护距离内1户居民房屋租赁作为员工住房,无制约性因素。综上分析,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道,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园区污水处理厂,最终汇入河漠水。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且项目废水进入东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可行。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

建设项目正常营运时,在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处理后,噪声贡献值较小,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噪声不会对近距离敏感点处的声环境现状造成影响,敏感点噪声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粉碎生产车间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可回用于筛分工序,用于生产磷酸铁锂粉料和铝粉,不单独设置暂存区。调浆车间投料工序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可回用于调浆工序,不单独设置暂存区。变更项目在MVR车间北面设置一栋渣棚,用于暂存各类废渣,建筑面积约260m2。各类废渣在渣棚内分区暂存后外售处理,渣棚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有关要求进行建设,固废暂存场所应采取防风、防雨、防渗措施,在运输过程中要防止散落地面,以免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废机油暂存于机修车间的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约5m2,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内安全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为硫酸和氢氧化钠,主要风险为泄漏风险,硫酸罐区设置了围堰,碱液喷雾吸收塔设置围堰,设置1300m3的事故应急池。当硫酸、氢氧化钠发生泄漏,泄漏液体集中在围堰内,经收集后在专用容器内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后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事故废水在应急事故池内暂存,一旦有物料泄漏进入后,应进行监测,并处理满足废水综合排放一级标准的方可对外排放,不能满足排放标准要求的,委托外单位处置。

根据以上分析,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

公众参与

从建设单位进行的公众参与调查结果来看,被调查者均对本项目有一定的了解且对本项目持支持态度。针对公众的意见,建设方明确表示:采纳公众的意见,加强环保力度,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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