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邵洪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500吨机制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信息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04-27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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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省邵洪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500吨机制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622251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4500吨机制炭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炎陵县沔渡镇仓背村砖下组

建设单位

湖南省邵洪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省邵洪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人民币600万元新建年产4500吨机制炭建设项目。本项目选址于炎陵县仓背村砖下组,总占地面积7000m2,总建筑面积5150 m2,其中综合楼(含办公室、食堂、宿舍)面积150m2,厂房面积5000m2,其中原料仓库面积1800m2,炭化窑厂房面积1000m2,加工车间面积800m2,成品包装区500m2项目投产后,主要生产机制竹炭,年产量可达45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粉尘、烘干废气、制棒废气、炭化废气、食堂油烟。本项目生产粉尘、烘干废气、烘干炉燃烧废气由高压静电除尘装置收集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20m排气筒排放;制棒废气与炭化废气炭化废气经收集后送烘干炉利用,烘干炉不运行时,炭化废气经高温焚烧炉燃烧后经20m排气筒排放,焚烧炉与静电除尘器使用同一个排气筒。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气筒排放。根据大气环境影响估算,本项目各污染源污染物占标率均<10%,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厂内建设的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排放;项目循环水池用水为炭化窑冷却水,经管道收集入循环水池,沉淀过滤,然后回用于炭化工序,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破碎粉尘、炭化木焦油、燃烧炉灰渣。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破碎粉尘经厂内受理后回用生产工序,燃烧炉灰渣交由周边农户肥田,竹醋液、木焦油收集后用作地下窑燃料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能够得到妥善处置,可避免固体废物排放对环境的二次污染,不会对当地的景观环境和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有破碎机、制棒机、烘干机、风机等设备运转,噪声级约为70dB(A)~95dB(A)经采取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处理后,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对厂界外环境及周边居民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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