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湘辉竹笋有限责任公司年生产1200吨清水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信息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05-26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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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炎陵县湘辉竹笋有限责任公司年生产1200吨清水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2542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生产1200吨清水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炎陵县垄溪乡龙溪村石盘组73号

建设单位

炎陵县湘辉竹笋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株洲华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炎陵县湘辉竹笋有限责任公司年生产1200吨清水笋建设项拟租赁位于炎陵县垄溪乡龙溪村石盘组73号闲置厂房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4622m2,总建筑面积339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加工区、冷库、锅炉房、成品区、原料区及配套设施等。本项目建成后1200吨清水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保:施工期主要为厂房的简单装修和设备的安装,其主要污染物为厂房简单装修时产生的噪声和废气、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噪声、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少量的装修垃圾,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量很小,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可以将这些影响得以减轻和减免,施工结束后环境影响将不复存在。

营运期环保:1、废气:项目锅炉以生物质为燃料,产生燃烧烟气,采取水膜除尘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项目地表水评价等级为3级B标准,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且项目废水经厂区预处理后进入垅溪乡污水处理厂可行。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经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噪声基本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先集中到园区垃圾桶再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垃圾日产日清。一般固废废塑料包装袋在一般固废暂存区内暂存后妥善处置。竹笋废料中笋壳作锅炉燃料燃烧处理,不能利用的部分交环卫部门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与锅炉灰渣一起用作农肥综合利用。通过以上措施,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利用,不向外环境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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