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信息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06-29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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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2542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市炎陵县鹿原镇玉江村油铺组

建设单位

炎陵县浩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株洲景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依托浩源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现有工程的生产厂房,总用地面积1460m2,总建筑面积约1460m2,其中粪便厌氧发酵区建筑面积440m2,制肥区建筑面积60m2,后熟发酵区建筑面积630m2,粉碎区建筑面积160m2,包装成品暂存区建筑面积约120m2,原料暂存区50m2;同时配套附属生产设施、环保设施;办公室、宿舍均依托现有工程。

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1万吨有机肥;实验室主要对有机肥指标进行抽样检测,采用快速检测仪进行检测分析,不涉及化学试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保:产生的影响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以及施工噪声等,施工期产生的这些影响是暂时的,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量很小,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可以将这些影响得以减轻和减免,施工结束后环境影响将不复存在。

营运期环保:

1、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四格化粪池处理后收集作生态观光园种植用肥,渗滤液进入液态粪污储存池,经厌氧发酵后收集作生态观光园种植用肥,项目地表水评价等级为三级B标准,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因此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2、地下水:生产车间、发酵车间、渗滤液收集储存池进行重点防渗,成品仓库、厂区地面为一般防渗,在落实防渗措施后,不会对下水产生明显影响。

3、废气:生产区恶臭设有1套废气净化装置,采用负压收集+水喷淋塔(水+生物除臭剂)+生物除臭塔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同时设有车间高压喷雾装置;粉碎粉尘采用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再经15m排气筒排放。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有组织排放硫化氢、氨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的恶臭污染物二级新建项目标准,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的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硫化氢、氨厂界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的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硫化氢、氨最大落地浓度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标准限值生物质燃烧机废气排放浓度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标准限值;破碎设施柴油机废气直接排放,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设置以生产区200m 卫生防护距离。

3、声环境:噪声主要来自翻抛机、立式粉碎机、圆筒清理筛、粉肥包装双称等运行噪声,声级一般在70~85dBA)内,经采取减震、合理布局等噪声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昼间≤55dBA)、夜间≤45dBA)标准限值。距项目最近敏感点为东面的散户居民260m,对敏感点基本无影响。

4、固废:生活垃圾同当地居民生活垃圾一同处理,运行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废编织袋收集外卖,废石子作为筑路材料,生物燃烧器灰渣作肥料,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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