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长龙水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信息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10-26 15:31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炎陵县长龙水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2542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炎陵县长龙水电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炎陵县沔渡镇上老村 |
建设单位 | 炎陵县长龙水电站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炎陵县长龙水电站投资360万元在炎陵县沔渡镇瑞口村建成一座引水式水电站。电站1#拦河坝位于湘江-洣水一级支流沔水支流瑞口河,坝址所在经纬度为E113°52′24.996″,N26°37′0.732″,2#拦河坝位于瑞口河支流无名小溪,坝址所在经纬度为E113°52′53.796″,N26°37′16.5″。厂房所在经纬度为E113°52′21.54″,N26°37′2.316″;长龙电站工程由拦河坝(1#、2#)、明渠、隧洞、前池、压力管道、电站厂房等建筑,物组成总装机容量为 960kw(3×320kw)。1#坝址控制流域面积69km2,属于瑞口河干流流域,多年平均流量1.95m³/s,多年平均径流量6149万m³,引水坝坝型为重力坝,坝高 27m,调节性能为无调节,开发方式为引水式;2#坝址控制流域面积9.42km2,属于瑞口河支流流域(2#坝由当地村组修建,用于农田灌溉),多年平均流量0.27m³/s,多年平均径流量851万m³,引水坝坝型为砌石坝,坝高3m,调节性能为无调节,开发方式为引水式工程等别为Ⅴ等,永久建筑物为 5 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为 5 级建筑物。电站于2004年5 月动工建设,2004年12月投产运行,本项目为小水电清理整改中需完善环评手续的电站。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水环境影响分析 电站运行期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目前采用化粪池收集后用于菜地施肥综合利用,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成投产营运过程不产生大气污染物,食堂采用电作能源,产生少量油烟废气采用家庭式油烟排气扇排出,对周围大气环境基本无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发电厂房厂界四周噪声和居民点的噪声均未超标,距离发电厂房最近的居民点为西北面8m 处的1#散户居民点,发电噪声经距离衰减及电站墙体、植被阻隔后,传播至居民点时有大幅度衰减,项目在居民敏感点的噪声能够《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 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拦污栅打捞垃圾、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及废机油。生活垃圾、打捞垃圾一起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及废机油定点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评估要求在发电厂房内设置危废暂存间单独用于存放危险废物,占地面积5m2,项目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中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5)电站建设运行后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区域生物的生存环境,但这种过程是很长的,影响也只是局部的,不会造成根本性的改变,因而项目建设对当地陆生植物造成的影响较小。在保证一定的生态泄流量前提下,当前水电站运行区域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同时大坝建设改变了所在河流的景观生态体系。在电站发电情况下,本项目1#坝生态流量值为0.195m3/s,2#坝生态流量值0.027m3/s,项目整改后安装生态流量在线监控仪,通过放水阀下泄生态基流,确保生态放水满足减水段生态需求。经采取生态保护性措施后,本工程对目前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