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东源水电站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信息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10-26 15:35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炎陵县东源水电站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622251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炎陵县东源水电站建设工程项目 |
建设单位 | 炎陵县东源水电站(普通合伙) |
建设地点 | 炎陵县十都镇新龙村(龙口村)立新组 |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美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投资164.8万元在炎陵县十都镇新龙村(龙口村)立新组建成一座引水式水电站。建设工程控制集雨面积9.6km2 ,引水河流沔水支流多年平均流量0.355m3/s;电站设有引水重力坝一座,坝高2.5m,坝顶轴长20m;引水渠(明渠)全长1.4Km,设计流量为0.6m3/s,渠道宽0.9m,过水深0.8m,渠道总高1.1m;压力前池长×宽×深=15m×3m×3m,压力管道设置主管一根,全长230m,内径0.6m;发电站房建筑面积216m2、升压站及输电线路等附属工程;设置两台水轮发电机,总装机容量410kw(250+160kw);电站设计年发电量146.8万kw·h,设计年利用小时数3580h,多年平均年发电量123万kw·h。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电站运行期间发电过程中无废气产生。 (2)地表水:由于电站建设,使水电站厂址与大坝坝址之间河段水量减少;为了保证下游河道的生态流量,大坝下泄生态基流不小于 0.0335m3/s, 项目整改后改造泄流设施,增设泄流监测设施,确保生态放水满足减水段生态需求,对引水区至厂房间河道水量的影响将得到一定的缓解。 (3)噪声:电站的主要噪声是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后,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为危险废物。废润滑油采用油桶收集后存储于厂房内,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目前无专门的危废暂存间。因此本评估要求在发电厂房内设置危废暂存间单独用于存放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外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生态环境影响: 电站建设运行后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区域生物的生存环境,但这种影响只是局部的,不会造成根本性的改变,因而电站建设对当地陆生生态造成的影响较小。在保证一定的生态泄流量前提下,当前水电站运行区域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同时引水 坝建设改变了所在河流的景观生态体系。在电站发电情况下,电站引水坝确定了下泄生态基流,项目整改后安装生态流量在线监控仪,引水渠道设置微小闸门作为专用生态泄流设施,下泄生态基流,确保生态放水满足减水段生态需求。经采取生态保护措施后,本工程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经采取生态保护措施后,本工程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本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为润滑油、废润滑油泄漏风险,及拦河坝溃坝风险。 本次评估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应对,可将水电站环境风险控制在最低范围内,因此,综合来看,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本项目运营期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