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君联投资有限公司年采四万吨高岭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信息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03-01 17:35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君联投资有限公司年采四万吨高岭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5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采四万吨高岭土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炎陵县策源乡东岭村 |
建设单位 | 湖南君联投资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景新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省炎陵县策源乡西梅垅高岭土矿位于炎陵县策源乡东岭村境内,地理位置东经113°54′54″~113°55′16″,北纬26°20′55″~26°21′06″。湖南省炎陵县西梅垅高岭土矿采矿许可证于2019年10月20日到期,因矿山需要延证,湖南君联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一六队编制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截至2019年3月底矿山范围内+710m标高以上保有高岭土资源储量122b+333矿石量32.65万吨(备案文号:株资规储核备字[2019]002号)。2019年7月湖南君联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湖南省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编制《湖南省炎陵县西眉垅高岭土矿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工程占地面积为78400m2,开采深度+840m至+710m,设计开采规模为4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为6.9年。变更前该矿按照划定拐点坐标所圈定的矿区范围,共获得保有资源储量(333)10.38万t,可利用的资源储量为8.30万t,可采储量为7.73万t。工程占地面积为0.0749km2,开采深度+840m至+710m,设计开采规模为2t/a,矿山服务年限为4年。 由于本项目高岭土矿体和围岩中的强风化层和半风化层均较松散,容易采掘,因此直接用挖掘机开采,无需采用浅孔钻机穿孔、爆破等开采工艺。本项目采用液压挖掘机/装载机装车、矿用自卸汽车运输,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本项目不涉及破碎、筛选工艺,将高岭土矿挖掘后即装车运出矿区外,不设置暂存高岭土矿的场地。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还需建设两个沉淀池,若干排水沟,一个排土场。施工废气主要为粉尘、施工机械尾气,粉尘经洒水降 尘处理,产尘量可有效控制;施工机械尾气,产生源为流动源,且产生量较少,经自然扩散,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施工噪声,经选用先进、低噪声机械设备,经减震、消声 降噪,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施工固废综合利用,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营运期空气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的废气主要为机械挖掘采剥粉尘、铲装粉尘、排土场扬尘、运输扬尘和燃油废气等。 石矿采用露天开采,机械采剥,在采剥、装卸、运输中都会产生粉尘,机械采剥工作面采用喷淋抑尘,铲装前石料先经喷淋或洒水抑尘,以提高石料的含水率,车辆经冲洗后驶离矿区,道路两边加强绿化防尘措施,加强运输管理,矿区专用道路采用泥碎石路面,配备洒水车定时洒水。矿区历史堆碴加盖防尘布或播种草籽,定期洒水增加石料湿度,经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采用标准柴油,加强尾气检测,不合格设备及时检修及更换,车辆、设备排放的尾气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浓度也低于评价标准。 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粉尘最大占标率P max为6.53%,P max小于10%,因此,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二级,废气对环境空气及环保目标影响较小。但为了最大限度的降低废气污染物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建设单位应加强污染源及环保设施的管理,杜绝风险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处理设施失效的情况,应立即停止运营。 (2)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储存,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因此,矿区没有生活污水外排。 本项目在矿山开采境界外合适位置设置截洪沟,以截走周围流向采坑内的雨水。对露天采坑中的充水采用水泵将其抽出,通过排水沟排入沉砂池中。在废石堆放场上方设置截洪沟,下方设置排水沟,废石堆淋滤水通过截、排水沟排入沉砂池中。经沉砂池沉淀后的水部分可回用于本项目场地,洒水抑尘,或用作洗车台用水,清洗出入车辆,剩余外排。本项目沉砂池中的水来自场矿初期雨水,由于水中不含重金属,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经沉淀后可去除大部分悬浮物,可达到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标准(SS≦70mg/L),对管仓下河的水质影响较小。 本项目初期雨水产生量为130.6m3/次。现矿区沿挡土墙下方溪沟修建了2个沉淀池,拟在排土场3再修建一个沉淀池,沉淀池尺寸均为长×宽×高:3×3×1.5,总容积为40.5m3,不满足要求。本环评建议新建2个沉淀池,并扩大沉淀池设计规模,其中排土场3处建议长×宽×高:5×5×2,此时沉淀池容积为50m3,可满足要求;矿区排水沟末端新建沉淀池建议长×宽×高:6×5×2.5,则此时采矿区沉淀池总容积为102m3,矿场总容积为152m3可满足要求。容积要求大于130.6m3,沉沙池处理能力可行,可以接纳暴雨时产生的初期雨水。 (3)营运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剥离地表覆土及废石、生活垃圾和沉淀泥沙。 本项目废石量产生约1926m3/a。第一到7年年需剥离表土产生量分别为6637m3、6600m3、6211m3、7609m3、6517m3、6600m3、4956m3,总计45130m3,平均6541m3/a。 地表覆土和废石可采用分开堆置的方式堆存在排土场3,新建排土场3位于矿区北侧。建设单位严格执行设计要求的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台阶)、边开采边复绿的开采方式和技术要求,严格执行“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每开采完一个台阶就回填复绿一个台阶,多余废石可作为建筑石料外运至建筑工地,剩余地表覆土可作为闭坑后供复垦用的土方。废石堆上方修建截洪沟截走降雨产生的径流,下方修砌挡渣墙以防止水土流失,待本矿场服务期满后,对废石堆表面覆土并进行植被恢复。 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4t/a,生活垃圾存放于防渗漏的垃圾箱内,定期运送到当地垃圾填埋场。本矿区沉淀池淤泥年产生量约为2t/a,可回收用作绿化用土。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营运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运输车、挖掘机等设备,分布较散,根据点声源叠加原理,项目噪声源叠加效应不明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经建设单位经选用先进低噪声机械设备,经减震、周边绿化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贡献值约33.75~48.35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昼间标准,对西南面场界外135m 处最近敏感点东岭村居民声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影响 矿产开采可能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损失资源、破坏植被;(2)降低生态系统异质性;(3)破坏群落关系;(4)破坏生态环境,降低生物量;(5)导致水土流失,破坏山林生态环境;(6)破坏自然景观;(7)局部气候改变。应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制定合理有效的规章制度,避免人为因素对矿山周围生态环境的破坏。明确开采范围,禁止工人进入非开采区活动,严禁烟火和破坏植被活动;分片区开采,边开采边绿化,先将剥离的土壤回填到已开采完的片区,再将剥离的植被移植过去,同时进行人工浇水、施肥,尽量保持绿化覆盖率;露天矿场的开采位置方式应考虑山体泄洪和预防水土流失。废石堆放地点不应堵塞泄洪道。并应考虑雨水的冲刷是否可能带走废石,以及对农田可能造成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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