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造金刚石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信息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04-29 10:12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炎陵兴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人造金刚石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2542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人造金刚石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炎陵县九龙工业集中区东园区 |
建设单位 | 炎陵兴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株洲景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工程拟在公司占地范围内预留场地内实施,无新增用地,项目总占地面积3500m2,总建筑面积1704m2。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新增建设3a#(2F)、3b#(1F)、3c#(1F)共3栋钢架结构厂房,采用金刚石合成棒为主要原料,购置安装各式电解、酸煮、清洗、摇床筛选、分级等生产设备设施,建设人造金刚石生产线,为现有工程金刚石微粉产品生产线提供原料;同步建设废气治理、废水处理等环保工程以及给排水、供配电等公用工程。 本工程生产规模为年产4亿克拉人造金刚石,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停止外购人造金刚石,从而完善产业链,提高经济效益。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影响主要为废气、废水、废渣以及施工噪声等,本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这些影响是暂时的,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量较小,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可以将这些影响得以减轻和减免,施工结束后环境影响将不复存在。 营运期: 1、废气:本项目电解槽上方用防腐材料盖板进行覆盖,并在电解槽一侧设置集气装置,通过负压抽风将电解槽内酸性废气进行收集,加之车间密闭,氯化氢酸雾经风管集中汇集并进入稀碱液三级喷淋吸收塔,酸雾废气在碱液吸收塔内进行中和吸收后通过1根20m集中排气筒高空排放,氯化氢排放浓度和速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本项目酸煮采用封闭式煮酸机,酸雾经管道收集后,进入冷凝中和装置预先除去煮酸过程中跑出的酸沫,其余硫酸雾废气,经管道由引风机经风管集中汇集并进入稀碱液三级喷淋吸收塔,在碱液吸收塔内进行中和吸收后通过1根20m集中排气筒高空排放,硫酸雾、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速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的二级标准,各污染因子能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本工程无生产废水排放。酸煮、碱煮后清洗以及酸雾吸收塔定期排污水分别经过车间管道收集进入2#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内,经采用 “中和+混凝反应+沉淀+过滤+反渗透”处理工艺处理后,清水继续用于酸煮、碱煮后物料清洗,不外排。 本工程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最终排入炎陵工业集中区东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经炎陵工业集中区东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河漠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为可接受。 3、噪声:建设项目正常营运时,在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处理后,昼夜间噪声贡献值较小,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原材料废包装物、铁镍板、废水处理沉渣、废润滑油以及生活垃圾等。原料包装材料、镍板外售综合利用,废水处理沉渣、盐渣及废润滑油等在厂内集中暂存后将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对周围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