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黄桃和饮用水农产品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信息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07-27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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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炎陵县黄桃和饮用水农产品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2542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炎陵县黄桃和饮用水农产品深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炎陵县九龙工业集中区东园区

建设单位

炎陵金姬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株洲景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工程租赁原速安达物流园厂房,总占地面积12000㎡,总建筑面积2650㎡。其中租赁总建筑面积1900㎡。主体工程包括2#钢架结构厂房7503#钢架结构厂房750㎡(新建)。辅助工程为12F办公楼,建筑面积为400㎡。储运工程为3#钢架结构厂房750㎡。给排水、供配电等公用工程依托现有工程,同步建设废水处理、废气处理等环保工程。拟建设:1、建设黄桃果汁饮料生产线,产品产能约2000/年;2、建设瓶装饮用水生产线,产品产能约10000/年;3、配套建设一条塑料瓶生产线,用于黄桃饮料和饮用水包装,产能约200/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影响主要为废气、废水、废渣以及施工噪声等,本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这些影响是暂时的,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量较小,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可以将这些影响得以减轻和减免,施工结束后环境影响将不复存在。

营运期:

1、废水:本项目黄桃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设备清洗废水及黄桃漂烫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沉淀池+好氧池+厌氧池)处理后,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的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流经九龙大道污水干管,最终排入炎陵工业集中区东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经炎陵工业集中区东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河漠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为可接受。

2、废气:本项目塑料瓶生产时产生的废气经过负压收集+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再从15m高排气筒排放,VOC排放量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本工程主要噪声源为洗果机、漂烫机、打浆、均质、灌装、封口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约为70-85dBA)。通过基础减震、厂房隔音等措施,可有效减轻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夜间不生产,厂界昼间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厂界外50m范围内有少量深坑村散户,预测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不会造成噪声扰民的现象发生。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物、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过滤膜、黄桃果皮果核、以及生活垃圾等。废包装物、废石英砂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集中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和废过滤膜暂存于危险固废暂存区,定期交由有资质的部门处理;果皮果核以外售方式日产日清;生活垃圾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对周围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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