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腾圣铝业有限公司变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信息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5-05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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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腾圣铝业有限公司变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3-2622251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腾圣铝业有限公司变动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株洲市九龙经济技术开发区(炎陵工业集中区)

建设单位

湖南腾圣铝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慧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腾圣铝业有限公司目前投产一条生产线,铝型材产量为2500t/a,为了适应市场的需求,湖南腾圣铝业有限公司决定在此基础上增加煲模工序和扩大产能,对照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变动清单,本项目发生的变动属于重大变动,本项目变动完成后,有两条生产线,年产铝型材3500t。本项目建设有生产车间、原料堆场、办公楼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中的清洗用水回用于配置煲模溶液,不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产生的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依托现有工程)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排入炎陵工业集中区东园区污水处理厂,最终汇入河漠水对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燃烧废气、熔融和挤压废气煲模碱雾,燃烧废气采用的处理方法为设备内置热气循环装置内循环后排出熔融和挤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再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碱雾采用集气罩+水喷淋装置处理,燃烧废气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熔融和挤压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可达《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铸件热处理颗粒物排放限值;碱雾可达《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运行后,噪声源经减振、隔声措施处理后,本项目噪声源经安装防震垫、将设备置于厂房内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治理措施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杜绝了二次污染的产生,因此对环境的影响是有限的。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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