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湘星超硬材料有限公司金刚石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前公示
信息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2-06 14:59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炎陵湘星超硬材料有限公司金刚石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2542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金刚石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株洲市炎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炎陵湘星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湘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炎陵湘星超硬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租赁炎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空闲厂房新建金刚石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000m3,新建1条金刚石生产线,配套废气、废水处理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污染防治:电解废气经电解池活动盖板封闭,呼吸孔负压抽吸收集后送入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煮酸废气通过煮酸容器密闭罩封闭,呼吸孔负压抽吸收集经“真空泵碱液处理+二级碱液喷淋塔(与电解废气共用同一套)”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由15m排气筒(与电解废气共用同一根)排放;酸浸废气通过反应釜密闭,呼吸孔负压抽吸收集后经“真空泵碱液处理+二级碱液喷淋塔(与电解废气共用同一套)” 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由15m排气筒(与电解废气共用同一根)排放。项目废气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标准。 废水污染防治:生活废水依托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炎陵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排入炎陵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一级A标准后排入河漠水;电解后漂洗水收集后作电解补充液,不外排;煮酸及酸浸漂洗水、摇床筛分废水、车间冲洗水、酸雾处理废水经“中和+化学沉淀+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摇床筛分、球磨,不外排。 噪声污染防治:设备自带隔声罩、消音器等措施,机械类噪声采用基础减震、加强保养等措施。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污染防治: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暂存于一般固废间送回原厂综合利用;含镍污泥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机油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固体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