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石立超硬材料全产业链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前公示

信息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9-11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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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石立超硬材料全产业链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2542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石立超硬材料全产业链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炎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园区西城大道北侧

建设单位

湖南石立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祥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工程总占地面积15764.9m2,总建筑面积约13000m2。其中主体工程主要包括1栋钢架结构厂房(1#)和1栋框架结构厂房(2#)、辅助工程主要包括1栋4F砖混结构办公综合楼及门卫室。其中1#厂房1F(局部3F)、建筑面积8300m2,主要布局人造金刚石合成棒生产线以及人造金刚石单晶生产线筛选分级工序和车间办公室;2#厂房1F、建筑面积1700m2,主要布局人造金刚石单晶生产线破碎、球磨、摇床筛选、漂洗、电解、煮酸等工序;办公综合楼及门卫室建筑面积分别为2988m2、12m2;同步建设废气、废水、噪声治理和固废暂存等环保工程以及给排水、供配电等公用工程。拟形成年产人造金刚石合成棒700吨(其中250吨自用、450吨外售)、人造金刚石单晶5亿克拉的生产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影响主要为废气、废水、废渣以及施工噪声等,本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这些影响是暂时的,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量较小,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可以将这些影响得以减轻和减免,施工结束后环境影响将不复存在。

营运期:

1、废气:本项目2#厂房人造金刚石单晶生产线电解槽上方用防腐材料活动盖板进行全覆盖,并在电解槽一侧开孔,通过全密闭负压抽风将电解槽内酸性废气进行收集,煮酸酸雾废气经采取密闭式设备、上方设置出气口负压管道抽吸并预先采用氢氧化钠冷凝中和煮酸过程中酸雾夹带的酸沫酸液后,由引风机经风管集中汇集一并进入1套三级碱液喷淋吸收塔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15m集中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氯化氢、硫酸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速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的二级标准;本工程1#厂房石墨柱制造过程中混料机、破碎机、制粒机等主要产尘设备均安装在单独密闭房间内、各产尘设备密闭,粉尘分别经集气罩负压收集后经1套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15m集中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2#厂房合成棒破碎区单独密闭、设备密闭,粉尘分别经集气罩负压收集后再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及场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本工程摇床筛选废水(先经三级沉淀池预处理)、煮酸后漂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中和酸雾废气夹带的酸液酸沫及三级碱液喷淋塔除酸雾定期排污水等生产综合废水合并经1套50t/d“调节池+中和、混凝沉淀除铁、镍+二次沉淀+反渗透-蒸馏除盐”物化处理工艺处理后进入回用水池,再经管道输送至摇床筛选、漂洗等用水单元,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本工程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的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流经西城大道污水干管,最终排入炎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经西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河漠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为可接受。

3、噪声:建设项目正常营运时,在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处理后,昼夜间噪声贡献值较小,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原材料废包装物、废导电钢圈及钢杯、废叶腊石块、铁镍板、废水处理污泥(铁渣、镍渣)、盐渣、反渗透膜、废液压油以及生活垃圾等。普通废包装物、废钢材、废铁镍合金板、废石墨粉外售综合利用,废水处理污泥、盐渣、废液压油等危废按规范暂存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对周围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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