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墨宇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墨宇水产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前公示
信息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02-26 15:07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墨宇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墨宇水产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2542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墨宇水产养殖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霞阳镇石子坝村新屋组 |
建设单位 | 株洲墨宇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湘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企业拟投资300万元,在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霞阳镇石子坝村新屋组建设南美白对虾养殖项目。项目占地面积4000㎡,建筑面积3000㎡,主要建设养殖棚3座,购置养殖桶、气氧机、生物质锅炉等设备,并配套淡水储水池、盐水池、尾水池及尾水处理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南美白对虾15吨的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作为周边菜地使用。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由专业渣土公司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锅炉房的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旋风+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30米DA001排气筒排放,产生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煤锅炉标准) (2)水环境:养殖废水经微滤池+曝气生物滤池+沉淀过滤池处理后95%回用,还有5%收集后用于洗地,洗地废水经收集池收集、自然蒸发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锅炉废水用于周边树林灌溉,不外排。锅炉软化处理废水和排污水经沉淀后分别用于周边果树灌溉和洗地 (3)噪声:项目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建成运行后,采取厂房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固体废物暂存间及标识、标牌,危险废物和其他固废分类收集、堆放。一般固废临时贮存过程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饲料包装袋、炉渣、除尘渣于仓库角落分区暂存,待一定量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水处理池及清池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附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场地按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加强厂区绿化。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制度,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