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欧科亿新能源有限公司5000万公里光伏用钨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前公示

信息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06-26 16:51
分享到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5000万公里光伏用钨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2542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5000万公里光伏用钨丝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霞阳镇石潮村中兴路炎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建设单位

株洲欧科亿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株洲欧科亿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湖南省株洲市炎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龙工业园,企业现规划投资3亿元在炎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龙工业园购买园区代建厂房建设“5000万公里光伏用钨丝建设项目”,本项目生产的光伏钨丝作为光伏硅片切割用的母线,有望突破金刚线母线的材料性能极限,降低硅料切割线损,提高切割质量,提高单位硅料出片量与良品率,满足光伏产业降本增效的需求。项目总用地面积27743.83m2,建筑面积约30367.21m2。项目建成后,可生产钨丝5000万公里/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分析及采取的措施

(1)废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引入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矫正、轧制工艺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2)排放;退火、焊接工艺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3)排放;

(2)废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冷却废水,进入循环水池后回用,不外排;钨杆/钨丝碱洗后水洗废水进入沉淀池絮凝沉淀后用于配制液碱,多余废水经低温蒸发浓缩后与碱洗废液一起做固废处置,不外排;超声波清洗工具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和车间地面清洁废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再进入西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3)噪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采用高效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循环水池废渣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收集烟尘、沉淀池污泥、烧结废渣、废钨粉、废钨材、废石墨乳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碳分子筛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矿物油、危废品包装材料、蒸发浓水等暂存于危废间,委托至有相关资质公司进行合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


声明:如需转载炎陵政府门户网文章,必须经网站管理员同意,否则禁止转载。关闭本页打印本页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