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智锦新材料有限公司速凝剂、减水剂复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前公示

信息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6-02-12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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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智锦新材料有限公司速凝剂、减水剂复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2542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速凝剂、减水剂复配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炎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能家电产业园A9栋

建设单位

株洲智锦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环评机构

湖南锦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为2082m2减水剂、速凝剂复配生产线各1条。年产速凝剂2万吨,年减水剂3万吨。总投资145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和聚羧酸减水剂母液的配料和搅拌作业VOCs,排放量很小,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清洁废水、试验废水),本项目设备清洗废水和车间清洁废水直接回用于减水剂复配生产线、不外排;实验废水经实验室中和预处理沉淀后,用于减水剂复配,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 1996)表 4中三级标准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机、减速机、齿轮泵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东侧、南侧、西侧厂界昼间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混合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混凝土块、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装袋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沉淀池污泥、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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