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审批决定

信息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12-20 16:23
分享到

序号

审批文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1

 株炎环告知承诺制表20221

 

炎陵金紫峰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金紫峰(三期)年产300吨高品质食用油生产项目

  本公示自2022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审批文件见附件:株炎环告知承诺制表【2022】1号

声明:如需转载炎陵政府门户网文章,必须经网站管理员同意,否则禁止转载。关闭本页打印本页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