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株洲智锦新材料有限公司速凝剂减水剂复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6-02-26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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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审批决定公示


序号

审批文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1

株炎环评表[2026]3号

株洲智锦新材料有限公司

速凝剂、减水剂复配项目

  本公示自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3月5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审批文件见附件:关于株洲智锦新材料有限公司速凝剂、减水剂复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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