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统计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信息来源:县统计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12-04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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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炎陵县统计局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统计执法证进行统计执法。现将炎陵县统计局行政执法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职责和权限
(一)依法对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或者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依法对全县其他违反统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二)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2.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3.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4.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三)地方性法规
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
(四)规章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1.办公地址:炎陵县霞阳镇北区社区居委会县府路4号
2.咨询和投诉电话:0731-22539306
四、救济渠道
(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以相关文书记录为准)起六十日内,向炎陵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炎陵县人民法院起诉。
(二)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0731-22539312,
联系地址:炎陵县统计局;
邮编:41250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