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

信息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06-01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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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我县客运、货运(普、危)等道路运输经营的良好运营秩序,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祥和、文明、和谐的岀行环境。依据相关规定,按照上级部门及县委、县政府的有关部署,将规范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经营行为公告如下:

  客运运输:严禁"黑车"非法从事客运运输运营行为;严禁客运班车异地经营、站外揽客、争抢客源、超速行驶、倒客、宰客、乱停乱靠以及司乘人员服务不文明、不规范等行为;严禁旅游包车不按核定站点、线路等运营行为。

  出租车运输:严禁岀租汽车拒载、乱涨价、乱收费、服务态度恶劣、未经乘客同意招揽他人及不出具发票等行为;严禁非法网约车、黑车、私家车、等车辆非法经营行为。

  驾校经营:严禁未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驾培业务经营的行为;严禁违规教学、违规招生及不按批准的线路上路教学。

  货运运输及货运源头:严禁总质量超过4500千克以上的普货车辆无证经营、普(危货)驾驶员、押运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件上岗从业行为;道路运输车辆非法改装改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允许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以及超载车辆、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道路运输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  

  机动车维修:严禁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不按规定向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等行为。

  凡发现以上违规违法行为,一律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从严从重处罚。

举报投诉热线:0731-26222439


  炎陵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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