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水利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信息来源: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12-29 16:26
分享到

  根据株洲市水利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内容,再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炎陵县水利局行政执法法治审核目录清单。

  第一条  以下重大行政许可决定应纳入法制审核范围:

  (二)拟作出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

  (二)拟作出的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安全生产、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公共资源配置、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方面的行政许可,以及涉及利害关系人重大权益的行政许可;

  (三)拟作出的其他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二条  以下行政处罚事项应当纳入法制审核范围:

  (一)拟作出给予吊销许可证、对公民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对公民处以没收违法所得金额或者违法财物价值2万元以上、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没收违法所得金额或者违法财物价值10万元以上的决定;

  (二)涉嫌违纪、犯罪需要移送的;

  (三)拟作出的其他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处罚决定。


声明:如需转载炎陵政府门户网文章,必须经网站管理员同意,否则禁止转载。关闭本页打印本页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