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第二季度第二批安全生产简易程序行政处罚公示

信息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6-03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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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第二季度炎陵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现公示如下:


具   体   处   罚   情   况

序号

日期

企业名称及单位负责人

主要违法违章事实及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书号

1

2024年4月25日

炎陵县协成运动用品厂

谭顺林

  经检查发现 该厂未按时上报3月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月报表; 以上事实违反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版)》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0.02

(湘株炎)应急罚当〔2024〕13 号

2

2024年4月25日

炎陵县中村瑶族乡崇友烟花爆竹店

吴崇友

经检查发现该店进门右边一台灭火器失效。主要证据:现场检查记 录、现场照片、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等。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 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参照《湖南省安 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版)》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0.02

(湘株炎)应急罚当〔2024〕14 号

3

2024年4月25日

炎陵县中村乡三村商店

欧茂青

经检查发现该店进门左边一台灭火器失效。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 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参照《湖南省安 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版)》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0.02

(湘株炎)应急罚当〔2024〕15 号

4

2024年4月30日

炎陵县策源乡家友楠竹加工厂

张家友

经检查发现该企业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以上事实违反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 年版) 第一章第四节第三项,决定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警告、0.02

((湘株炎)应急罚当〔2024〕16 号

5

2024年5月14日

炎陵县青林活性炭厂

江智灼

经检查发现成品仓库一组安全设施灭火器未设置点检卡;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 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参照《湖 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版),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0.02

(湘株炎)应急罚当〔2024〕17 号

6

2024年5月20日

炎陵县罗玉平烟花爆竹总汇

段丽红

经检查发现该店进门左边一台灭火器失效。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参照《湖南省安 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版)》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0.02

(湘株炎)应急罚当〔2024〕18 号

7

2024年5月20日

炎陵县十都镇合鑫竹木加工厂

黎连秀

经检查发现一台安全设备灭火器失效;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 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参照《湖 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版),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0.02

(湘株炎)应急罚当〔2024〕19 号

8

2024年5月20日

炎陵县鹿原镇巧艳商店

吕巧艳

经检查发现该店烟花爆竹与其他商品混合存放。 以上事实违反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烟花 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9.6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警告

(湘株炎)应急罚当〔2024〕20 号

9

2024年5月22日

炎陵县小燕商店

罗小燕

经检查发现该店进门右边一台灭火器失效。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 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版)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0.02

(湘株炎)应急罚当〔2024〕21

10

2024年5月22日

炎陵县梅岗秀燕商店

盘秀燕

经检查发现该店进门左边一台灭火器失效。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 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参照《湖南省安 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版)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0.02

(湘株炎)应急罚当〔2024〕22 号

11

2024年5月22日

炎陵县中村瑶族乡轩安烟花爆竹店

刘永安

经检查发现该店进门右边一台灭火器失效。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 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版)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0.02

(湘株炎)应急罚当〔2024〕23 号

12

2024年5月23日

炎陵县西坑聚福商店

曾建平

经检查发现该店烟花爆竹与其他商品混合存放。 以上事实违反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烟花 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9.6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警告

(湘株炎)应急罚当〔2024〕24 号

13

2024年5月28日

炎陵县中村乡兴发竹木加工厂

彭邦平

经检查发现该厂进门左边一台灭火器失效。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 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参照《湖南省安 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版)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0.02

(湘株炎)应急罚当〔2024〕25号

14

2024年5月30日

炎陵县桃岭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刘科军

经检查发现生产车间门口一台安全设备(灭火器)失效;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 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参照《湖 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版)第一章第一节第二十条第一款 第一项,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0.02

(湘株炎)应急罚当〔2024〕26 号

15

2024年5月31日

炎陵县下村乡浩轩烟花爆竹直销店

邱健

经检查发现该店进门左边一台灭火器失效。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 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版)》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佰元整罚 款的行政处罚。

0.02

(湘株炎)应急罚当〔2024〕2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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