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退役系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信息来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04-28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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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主体(实施层级) | 实施依据 | 承办机构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 方式 | 检查频次 | 备注 |
| 1 | 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政策落实情况的行政检查 | 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七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激励、拥军优属等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推进解决退役军人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 炎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股 | 炎陵县湘运公司 | 1.军人优先标识检查:客运站应在售票窗口、安检口、检票口等醒目位置设置“军人依法优先”标识,以便军人及随行家属能够快速识别并享受优先服务。 2.优先购票检查:设有售票窗口的汽车客运站应设置军人优先售票窗口,安排持有效证件的军人及随行家属优先购票。 3.优先安检和乘车检查:汽车客运站应安排持有效证件的军人及随行家属优先安检和乘车,确保他们在安检和乘车过程中享受优先待遇。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一年一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