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炎陵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2-29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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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炎陵县委

炎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炎陵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9〕28号)要求,现将全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工作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实现法治建设新进步。

  (一)法治责任压紧压实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党校培训计划。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定不移走中国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等,县政府常务会开展《行政复议法》等专题学法讲座。县委党校将《新时期干部法治思想能力建设》《坚持依法治国,推进法治思想建设》等课题覆盖到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干部培训班等。4651名国家工作人员完成网上学法考法。

  二是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县委书记尹朝晖将法治建设纳入常委会工作要点,作为县委常规巡察内容,组织县委依法治县办、县纪委监委、县政府办等部门对2个乡镇和8个部门(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推动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有效落实。县长夏胜利把法治建设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与政府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对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作出批示。抓好“关键少数”,深化述法工作,在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上,沔渡镇、下村乡、县交通运输局等6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并接受县委主要领导当场点评。

  三是大力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继续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以示范带发展、以创建促提升。水口镇获评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乡镇,其中水口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水西村被评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复核保留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个。

  (二)政府职能提速提优

  一是集成服务提速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新生儿出生、入学等26个主题式和套餐式场景应用正式上线,推进“湘易办”建设,设置“办不成事”反映专窗,77项高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排名全市前列。政务服务事项行政效能法定提速率99.49%,事项网上可办率97.77%。

  二是优化环境促发展。认真落实“一把手走流程”“企业办事不求人”等机制,深入开展“政法干警进企业促发展”“千所联千企”等活动,畅通“营商环境投诉专线”等政企沟通渠道,帮助企业解决劳动用工争议、矛盾纠纷等问题391个,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置预案3个,建立规范内部管理制度54个。成立园区企业服务中心,推行“六即”服务,振英生物科技、永盈超硬材料项目从签约到开工仅用3个月。“创新‘五办’ 机制、实现‘开工即配套’”入选全市十大改革典型案例。构建“炎陵黄桃”全产业链食品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实施炎陵黄桃全程标准化质量管理。“行政复议+调解”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做法得到株洲日报、湖南日报等宣传报道。

  三是依法决策优质量。制定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受理并审查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常务会议议题)6件,审查县委、县政府各类文件62件,审查各类协议41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风险评估率、集体讨论率及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率均达到100%。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县政府选聘3名法律顾问,36个党政机关、10个乡镇、129个村(社区)均建立法律顾问队伍。

  (三)依法行政求实求效

  一是做优基层立法联系点。对《湖南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稿)》《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一审修改稿)》等7部法规草案(修正草案)征求基层群众意见200余人次,专题调研渌水协同保护立法,围绕《渌水协同保护若干规定(草案)》提出6条意见建议。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制定政府(办)行政规范性文件22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组织开展涉及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行政复议等有关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三是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出台《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386条,刊发新闻动态2445篇,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0起,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处理和回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监察、审计、统计监督,建设清廉炎陵。

  (四)行政执法有理有力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持续巩固六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整合规范执法队伍,完成应急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法律法规赋予应急管理局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进行整合,组建炎陵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局队合一”管理体制。首次启用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模式,全县223人通过考试并领取行政执法资格证,目前全县721人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其中乡镇有123人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极大地充实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力量。

  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交通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全县交通事故数、亡人数分别下降23%、29%。全面落实河林长制,高质量完成“夏季攻势”“春雷行动”任务,“生态警务”经验做法获全省公安系统推介,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自建房安全整治稳步推进,拆除危险建筑近6万平方米。开展社会治安、电诈犯罪、毒品犯罪等专项治理,破获“4·23”网络贩毒案被公安部致电表扬。成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打造“炎陵黄桃”地标典型,再谱富民产业新篇章》入选全国商标品牌建设政策措施类优秀案例。

  三是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创新开展“执法进小区”活动,建立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人大、检察院等执法监督部门共同参与,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乱象专项整治。落实包容审慎监督以及轻微不罚、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措施,对10个乡镇、27个执法单位的118本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

  (五)社会治理共建共治

  一是矛盾调解有效化解。擦亮“人民调解建在组上”工作品牌,创建“人民调解建在组上”示范点9个,“人民调解建在组上”获中央政法委推介,写入2023年株洲市政府工作报告中的2023年工作亮点和2023年上半年省司法厅工作成绩单。创新“边界警务”,化解一起跨省婚恋纠纷被中国网、湖南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健全“三级书记”接访制度,积极化解房地产历史遗留办证信访突出问题167个。

  二是复议应诉全面提升。首次召开行政复议听证会,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提升明显,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4件,结案28件,相比去年分别上升278%、211%,行政复议吸纳和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逐步增强。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共办理县本级行政应诉案件12件,收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4件,实际出庭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从2021年的33%提高到2023年的150%。

  三是法治氛围日益浓厚。完成“八五”普法中期评估,组织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青少年法治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活动,招募202名大学生志愿者在寒暑假开展20场送法下乡活动,创作的《客家山歌唱调解》节目在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治文化作品展演活动上演,并荣获“优胜奖”,红军标语博物馆获评首批“湖南省红色法治文化基地”。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虽然一年来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法治意识有差距。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个别领导干部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经济社会事务、解决矛盾纠纷问题的能力不强。二是队伍建设有差距。各单位各乡镇法治工作部门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人少事多压力大、执法人员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认识欠缺的问题,直接影响到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落地落实。三是制度落实有差距。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及研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组织有关专家咨询论证、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等情形较少,各单位法律顾问发挥的作用不理想,导致决策缺乏科学性、法治性。

  三、2024年度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格落实述法制度,综合运用多种法治实践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认真落实法治建设规划。认真对照《法治株洲建设规划(2021—2025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常态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扎实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推行“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实现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四是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统筹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挖炎陵本土客家文化、红色文化,推进与法治的深度融合。擦亮“人民调解建在组上”品牌,完善县、乡两级“人民调解建在组上”组织体系,延伸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触角。




中共炎陵县委

炎陵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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