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2-27 16:02 一年来,县城管局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工作根本,依法行政,扎实推进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度。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股室、局属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城管系统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二是按照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指导完善局相关工作要点,对城管综合执法工作进一步强化部署和检查指导,推动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的有效落实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三是强化工作安排部署落实。多次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重点管理、执法事项,积极研究解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重大问题和难点,切实做到重大案件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亲自督办。
(二)健全行政执法制度,着力推行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一是积极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定期梳理权责清单,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二是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实施意见》,坚持城市管理“721”的工作法,继续深入开展“强转树”专项行动,全力打造服务型城管。三是严格落实《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保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坚持重大决策事项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有效提升了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三)积极履职扎实开展综合执法。一是优化审批服务,全年城管局窗口共受理行政许可400起。其中广告类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83件,市政建设类行政许可审批93件,渣土、余土行政许可审批24件。二是坚持严格执法,今年查处各类案件29起(住建类2起,广告类2起,市容市貌24起,生态损害赔偿案件1起)。三是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出动执法队员600余人次,执法车100余台次,清除破损及违规小广告5850余处,清理乱堆放杂物2000余处,规范机动车停放1400余台次,处罚人行道违停车辆312台次。
(四)狠抓执法队伍建设。根据市、县“作风建设年”活动统一部署,结合县城管执法队伍实际,制定了《“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先后组织开展了“大学习大统考、大比武大会操、大检查大整改、大走访大服务、大整顿大提升”等五大专项行动,在全市城管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年“大学习、大统考”活动中取得了第一名。锻造了忠诚、专业、创新、高效、廉洁的干部队伍,营造了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的发展环境。
(五)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全民守法。对照“八五”普法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局党组带头学法、增强全局法制观念、深化法治实践,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普法培训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利用“学习强国APP”、如法网、中国普法、湖南普法、炎陵司法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努力营造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确保学习贯彻工作落地落实,学法完成率达到100%。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进门店、进企业、进小区等宣传活动,全方位对宪法、民法典和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认可度。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学习形式较为简单。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以书面学习和领导领学为主,深入研讨交流比较少,存在了解掌握不全面、理解不深不透等问题。
(二)基层法治力量薄弱。随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城市管理执法编制空缺、法律专业人才不足,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法治建设工作。
(三)部门间的协同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在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方面,存在部门与部门之间协同联动不够充分,某些方面还存在职责边界不是很清晰的现象。
三、下一年度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学习。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动各级干部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年终述法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学法用法,建立常态化、系统化的法治学习机制,集中学、系统学、考学结合,提升整体水平;鼓励自学、精学、细学,提升个人素养。
(二)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长效机制;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持续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诚信政府建设。
(三)进一步厘清职能职责。进一步厘清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建立健全城市综合管理领域的综合协调、联席会议、部门联动等机制,联管联控、齐抓共管,确保城市管理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炎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