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03-03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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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认真部署、狠抓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工作情况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一直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今年以来,局党委多次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依法行政的相关法律法规。2024年10月份,局党委邀请县委宣讲团成员到局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召开座谈会畅谈学习心得和工作体会。另外,在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局务会中,把学法普法的相关工作当成全局的重点工作来抓。

  (二)不断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作为全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自觉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职责清单要求,认真践行“一岗双责”。在重大行政决策方面,带领领导班子严格执行风险评估制度和集体讨论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必经集体讨论,重要事项必须履行表决程序。在政务公开方面,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点围绕招投标管理、重大建设项目审批等关键领域,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三)依法履行行政审批职能。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为提升企业消防验收和市政公用服务便利度,我局在县政务中心大厅设立"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安排专人负责经营性项目验收开业"一件事"和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的受理工作。企业到窗口可实现"一次申报、一套材料",通过流程化办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业务。2024年以来,该窗口累计办理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业务35件,经营性项目验收开业"一件事"业务1件。

  (四)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一是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严格遵循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拟出台文件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及"三统一"管理制度后予以发布。2024年,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管理工作,我局依法印发《炎陵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炎住建发〔2024〕16号)(本年度累计印发规范性文件1件)。二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为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常态化,提升依法决策能力,我局聘请炎陵县湘山律师事务所骨干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目前,法律顾问已全面参与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应诉、重大行政决策咨询等工作,有效提升应诉质量与决策合法性。三是严格落实案件集体讨论制度。2024年,局机关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委员会对2起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审议,严格依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行使裁量权,确保处罚决定合法适当。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2024年以来,我局组织8名在编在岗人员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目前全局持证执法人员达16人,较上年新增持证人员占比50%,为依法行政提供专业化队伍保障。二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聚焦建筑施工、消防验收、燃气安全、自建房安全等重点领域,全年累计开展监督检查30次,覆盖生产经营单位93家。其中:建筑施工领域下达《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12份,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11人次;自建房监管领域检查在建房屋112栋,下达《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16份;全年实施行政处罚案件2件,罚没金额6000元;向县城管局移送行政处罚线索9条(含燃气安全类案件线索5条)。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通过执法记录仪、笔录文书等载体,对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等全环节留痕;同步推进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建设,重大执法决定100%经法制审核。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运用不够到位。少数干部存在以干代学的现象,特别是当工作与学习发生矛盾时,往往认为学习可以往后推一推,从而导致学习的系统性不强、自觉性不够。二是依法行政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执行不到位。如:行政执法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未及时公示相关处罚信息;行政处罚案件资料有瑕疵等。

  三、下一年度工作打算

  一是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矛盾,在学懂悟透、融会贯通方面下功夫。二是继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继续组织动员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做到应考尽考;常态化开展执法案卷评审,不断查找和改进执法工作中的漏洞和短板。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丰富普法教育的手段和方式,通过政务媒体微信公众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等渠道多途径做好宣传普法教育,增强实效。



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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