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主体公示

信息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12-22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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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炎陵县机构编制部门有关机构编制文件的规定,炎陵县交通运输局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湖南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资格证进行执法。现将炎陵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行政执法人员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职责和权限

  依法对全县交通运输领域行政管理、执法监督、服务工作;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规章或者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道路运输条例》;

  (六)《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七)《湖南省交通运输自由裁量权》;

  三、办公地址、咨询电话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霞阳镇颜家村颜家组

  电话:0731—26222439

  四、救济渠道

  (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炎陵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醴陵市人民法院起诉。

  (二)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0731—26222439;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霞阳镇颜家村颜家组;邮编:412500。



  附件:

1、炎陵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编制表

2、炎陵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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