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局处罚滥伐林木的林木竟卖公告
信息来源:县林业事务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2-22 17:06林木竞卖公告
受炎陵县森林公安局的委托,炎陵县林业事务中心定于2022年3月2日上午9时整,在县林业局林业事务中心三楼会议室以公开竞价方式出让以下涉案林木(杉原条)的处置权和所有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卖标的及概况:
1、标的物:炎陵县水口镇平岗村境内的“大岭头”山场的涉案林木(杉原条),材积共计:柒拾肆点壹陆玖立方米(74.169m3),不另行再检尺。竞卖底价:700元/立方米。
2、标的竞买人需交纳林木竞买保证金壹万伍仟伍佰元整。
二、标的物展示地点:
标的物存放在炎陵县水口镇平岗村境内的“大岭头”山场林道上。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3月1日16时截止。报名地点:炎陵县林业事务中心。
四、交易时间及地点:标的物竞标交易时间2022年3月2日上午9时进行,特殊情况延时不得超过10分钟,超时按流标处理。交易地点:炎陵县林业局大会议室。
五、报名方式:有意竞买者请在2022年3月1日16时前到森林公安局财务室交纳林木竞买保证金壹万伍仟伍佰元整,凭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和森林公安局账户竞买保证金进账单或银行缴款书到林业局林业事务中心报名。
六、竞标方式:本次林木所有权竞买采用暗标方式竞标。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且应价不低于底价,低于底价者无效。所有竞买人的应价都低于底价视为流标。中标的竞得人当场签定《成交认定书》,三日内付清林木全部价款,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竞得标的所有权,标的物由竞卖单位收回,保证金不予退还。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县森林公安局在竞卖活动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七、其它公告的事项:
1、成交价中不含工商、税务、植物检疫费、运输、装卸等相关规费。
2、竞得人如需办理出境手续,森林公安局协助办理,涉及费用由竞得人交纳。
3、标的物竞买人必须在2022年3月10日前将标的物转移现存放地,转移标的物所需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联系单位:炎陵县林业事务中心、森林公安局
联系人:刘先生,电话:18073307411。
孟先生,电话:13807411768。
炎陵县林业事务中心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