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6-01-14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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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职能分工,炎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要承担市容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道路照明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农贸市场、公共停车设施运行、数字城管的监督管理工作。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城区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现将202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统计数据及成效

  (一)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工作情况。2025年度,本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执法大队在编在岗行政执法人员24人,全年共实施行政执法行为191件,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54件,行政处罚案件35件(含简易程序处罚20件、一般程序处罚15件),涉企行政检查2件。未出现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二)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工作情况。为持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执法水平,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安排,每月组织开展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充分发挥“传帮带”机制作用,通过法律顾问专业指导、执法技能培训、典型案例研讨等形式,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围绕执法案卷文书制作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等实务操作内容开展专题学习。参加了县司法局组织的炎陵县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封闭式培训及“湖南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暨“扫码入企”规范操作集中培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与执法水平,有力保障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开展。

  (三)行政执法制度执行情况。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严格执行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在政府网站及信用株洲平台依法公示案卷办理情况。配备3名法制审核人员,并聘请1名法律顾问,切实保障各项决策及执法行为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要求。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推进情况。针对“城管执法不规范”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推进市场周边环境、建筑垃圾处置、餐饮油烟排放、露天焚烧行为及校园周边流动摊贩等专项治理工作。累计规范流动摊点902处,整治车辆违规停放625台,清理违规堆放503处,拆除存在安全隐患及破损广告设施59处,清除各类非法小广告3000余处。对城区231家餐饮门店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开展餐饮油烟排放专项检查。查处露天焚烧行为200余起,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起。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渣土运输专项整治,检查运输车辆45台次,行政处罚2起。依法拆除违法建筑2处,依据《株洲市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第一批)》相关规定,对120起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免罚处理。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法治炎陵建设的相关要求,严格贯彻落实《株洲市不刁难企业负面清单(试行)》为切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优化县域营商环境,制定《炎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及《炎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组织召开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培训会,重点围绕“扫码入企”平台操作流程开展专题培训,确保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规范操作要求,切实提升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满意度。

  (六)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充分利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新闻媒体、短视频平台等监督渠道,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依法接受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行政专项监督1次。积极配合县委依法治县办开展法治炎陵建设综合督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专项督查)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针对督查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落实,切实提升了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全年共受理县长热线诉求186件、市长热线诉求47件,均已按期办结。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9件,其中承办4件、会办5件;办理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5件,其中承办1件、会办4件。实现代表委员见面率、答复率、满意率三个100%的工作目标。

  二、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执法力量有所欠缺,执法队伍的法律专业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城区范围扩大及工作任务增加,现有人员配置已难以满足执法需求,对执法效能和工作成效造成一定影响。

  (二)法律业务培训工作有待强化。随着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深入推进,执法内容持续拓展、范围不断延伸、标准日益提高,涉及法律法规数量众多。受法律专业人才储备不足等因素制约,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不够深入,客观上增加了执法风险。

  (三)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积极性待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性工程。目前,公众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认知程度和参与度仍显不足,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缺乏深入了解,导致个别群众对执法行为存在误解、不支持甚至抵触情绪。 

  (四)执法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当前监督机制在执行力度与覆盖范围方面仍存在不足,部分执法行为未能实现全过程、全方位监督。需进一步细化监督举措,拓展监督覆盖面,确保执法行为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三、2026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及举措

  (一)优化执法力量配置,缓解人员短缺矛盾。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通过公开招考、内部调剂等方式,补充执法人员,优化队伍结构。合理调配现有执法力量,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时段的执法任务,实行错峰执法、重点巡查,提高执法资源利用效率。关心关爱执法人员,改善工作条件,缓解执法人员工作压力,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通过开展系统化、专业化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培训,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深入学习《湖南省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操作规程,全面推行系统化办案模式,切实保障执法工作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提升公众参与度。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执法动态、典型案例以及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占道经营、车辆停放、油烟污染等,通过专题报道、政策解读等形式,引导公众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

  (四)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执法行为监督检查,及时整改问题,确保执法透明公正,提升执法队伍素质与水平。加强法制审核力量,确保人员专业能力,严格审核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强化对执法人员履职日常监督,严肃问责不规范行为。



炎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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