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6-01-16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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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株洲市司法局关于报送2025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主体及人员概况

  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单位为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单位现有持证执法人员17人。

  二、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与落实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单位职能。一是深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做好住建领域审批服务工作,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受理住建领域行政许可、行政备案等审批业务。二是优化政务服务。重点抓好住建领域湖南省高效办成“一件事”的任务落实。全年共办理经营场所消防验收开业“一件事”1件,水电气报装“一件事”25件,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2件。

  (二)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年共起草规范性文件1份,为:《炎陵县住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按要求报送司法部门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  

  (三)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建立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局重大事项决策须经局党委集体审议。委托湖南湘山律师事务所的2名律师担任我单位的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建执函〔2023〕90号)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将2件行政许可案卷送交县参加集中评查。根据评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加强案卷管理。

  (四)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一是大力开展法治学习。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的重点,2025年开展法治理论专题学习2次。二是坚持学习与考核相结合。组织持证执法人员参加市、县开展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参训人次达15人。组织全局在编在岗工作人员29人学习和参加全省年度学法考试,通过率100%。

  (五)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建立协作机制。建立政策法规股和业务股室承办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按照被复议诉讼行政行为“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具体行政行为承办股室的行政复议答复和应诉责任,政策法规股负责对行政复议答复和应诉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参与行政复议答复和应诉工作。二是依法履行职责。2025年,我局应答复行政复议案件1起,已结案。执行复议决定1个。应诉行政诉讼案件1件,为上年结转,已结案。

  三、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情况

  2025年,我局共实施行政许可46件、行政检查45次、行政处罚0件、行政强制0件。向炎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移送违法问题线索4条,均已办结。

  为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相关规定,根据上级住建部门制定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并公示《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涉企行政执法计划》和《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涉企行政事项清单》。我局严格按照执法计划和清单规定的检查事项和检查频次开展涉企检查。

  四、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1.执法能力有待提高。由于工作任务繁重,少数执法人员日常主动学习不够,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熟悉程度不够,不能充分地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2.执法队伍力量不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县级以上住建部门监管的事项多、范围广、责任大,全局现有的执法人员力量相对不足,实施监管的力度、广度受限。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大住建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力度,提升住建行业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2.持续加强全局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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