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应急管理局解读《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行业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危险化学品行业综合治理工作的统安排部署,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炎陵县危险化学品行业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规范全县危险化学品行业有序健康安全发展,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必要制定出台《炎陵县危险化学品行业综合治理行动方案》。
二、制定依据和过程
(一)制定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0〕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以及《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行业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株政办发〔2021〕25号)。
(二)起草过程:收到《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行业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株政办发〔2021〕25号)的通知后,根据县政府安排,我局结合我县实际,参照株政办发〔2021〕25号文件起草了《炎陵县危险化学品行业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经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反复讨论、修改,形成《炎陵县危险化学品行业综合治理行动方案(草案)》,交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审阅。
三、《炎陵县危险化学品行业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内容说明
《方案》为四部分内容:指导思想、行动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步骤、保障措施。其中第三部分,主要任务有三方面:(一)优化落实专项布局规划;优化危险化学品专项布局规划;加强规划实施过程监管。(二)依法严格实施安全监管。全面排查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加强危险化学品风险管控和安全准入;强力实施打非治违和专项治理;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强化失信惩戒联动。(三)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危险货物运输信息化监管;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群防群治能力;完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由各相关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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