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农业农村局解读《关于对病死畜禽实行无害化处理的通告》
为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确保人民群众肉食品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县实际,我单位研究起草了《关于对病死畜禽实行无害化处理的通告》(以下简称为《通告》)拟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问题予以规范。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基本情况
(一)制定的必要性:制定本《通告》是为全面推进我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加快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
(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对病死畜禽全面实行"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无害化处理模式,严格禁止深埋、化尸池等处理方式。严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丢弃、收购、贩卖、屠宰、加工病死畜禽。
二、起草过程和制定依据
(一)起草过程:2021年5月13日我局畜牧兽医水产股起草了本《通告》,报我局党委讨论审核。于6月15日报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审核。
(二)制定依据:本《通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法规,参考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21]27号)起?。
三、主要内容
为确保人民群众肉食品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对病死畜禽全面实行"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无害化处理模式,严格禁止深埋、化尸池等处理方式。严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丢弃、收购、贩卖、屠宰、加工病死畜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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