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炎陵县教育局解读关于印发《炎陵县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3 13:39来源:县教育局浏览次数:字体:[ ]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稳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规范招生秩序,实施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依据相关政策文件,结合炎陵县实际,制定了《炎陵县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依据

  上级政策文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通〔2022〕102号)、《株洲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株洲市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株教发〔2025〕4号)等文件精神,确保我县招生政策与上级要求保持高度一致。

  本地教育实际:充分考虑炎陵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规模、各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教育教学质量以及县域内教育发展规划等实际情况,以制定出切实可行、符合炎陵教育发展需求的招生方案。

  二、制定过程

  1.前期调研:由教育局教育股牵头,组织专门调研小组深入

  全县各初中学校、普通高中学校,通过问卷调查、师生座谈会、家长代表访谈等形式,广泛收集各方对现行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全面了解学生学业水平状况、家长对高中教育的期望以及学校在招生工作中面临的实际问题,为方案制定提供现实依据。

  2.草案拟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上级政策要求,由教育股会同相关业务股室骨干,参照周边县市先进经验,拟定《实施方案》草案。草案初稿形成后,组织内部多次研讨,对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录取程序等关键内容进行反复论证和修改,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征求意见:将《实施方案》草案通过向全县各初中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18条,其中有效意见0条。

  4.集体审议:组织召开教育局领导班子会议,对修改完善后的《实施方案》进行集体审议。参会人员围绕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深入讨论,最终形成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说明

  1.招生范围:严格执行属地招生原则,炎陵县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仅限于在本县范围内招生,旨在促进县域内教育资源的均衡利用,避免生源无序流动,保障本地学生公平享受高中教育资源。

  2.招生计划:根据各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水平以及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结果,结合县域内初中毕业生数量,按照高中普职协调发展原则,科学合理制定各学校招生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同时,明确要求各学校严格按照审批后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

  3.招生办法:指标生招生: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提高到60%,并将指标生志愿由1个增加至2个(炎陵只有一个指标生志愿)建议去掉。指标生计划向薄弱初中学校倾斜,凡在本县初中学校初一注册,并在注册学校就读三年的毕业生有资格填报指标生志愿。通过这种方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让更多学生有机会进入优质普通高中就读。

  4.自主招生:部分普通高中学校在招生计划内有一定自主招生权,可招收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或体艺特长的学生。自主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统一安排进行,招生程序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选拔出真正符合学校特色发展需求的优秀学生。(炎陵没有自主招生)建议去掉

  5.专业生招生:为加快形成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新格局,对专业生招生计划进行微调,新增科技类等专业项目。同时,调整(没有新增科技类等专业项目)专业生志愿设置2个专业生志愿,允许专业生在公办和民办学校中自主选择,为学生提供更多样化的选择机会,满足不同学生的发展需求。

  6.录取程序:建立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对普通高中招生进行统一管理。按照时间节点,统一发布招生信息、统一填报志愿、统一招生进度、统一按照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录取。录取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确保录取结果的公信力。


炎陵县教育局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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